2026 年海外人士在澳大利亚购房的 FIRB 申请流程

2026 年海外人士在澳大利亚购房的 FIRB 申请流程

AArrivau 编辑部·20 May 2026

海外人士在澳大利亚购买住宅类房产,绕不开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向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对于持有学生签证、毕业生工作签证或其他临时居留身份的留学群体而言,弄清楚这套规则的时间点、适用范围与后续义务,比研究户型图更重要。

2026 年海外人士在澳大利亚购房的 FIRB 申请流程

谁需要申请 FIRB 审批

在澳大利亚的语境里,“海外人士”并不只指居住在海外的买家。根据《1975 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以下人群通常被视为海外人士,购房前必须获得 FIRB 批准:

  • 非澳大利亚公民且非永久居民的个人
  • 持有临时签证的个人,包括学生签证(500 类别)、毕业生工作签证(485 类别)、技术工作签证(482 类别)等
  • 由海外人士控股的公司或信托
  • 外国政府及其相关实体

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以及新西兰公民在购房时通常豁免 FIRB 审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与澳大利亚公民配偶联名购房,如果一方属于海外人士,该交易仍可能触发审批义务。

海外人士可以购买哪些类型的房产

FIRB 政策对海外人士可购买的住宅类型有明确限制,核心原则是引导外资流向新增住房供应,而非与本地买家竞争存量房源。

通常允许购买的房产类型:

新建住宅(New Dwelling)是海外人士最常接触的类别。指在购买时尚未建成、正在建设或虽已建成但从未被作为住宅出售且从未被居住过的房产。期房公寓、买地建房项目中的全新独立屋均属此类。

空置土地(Vacant Land)也被允许购买,但附带建设义务——买家必须在获批后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建成后还需向 FIRB 报告竣工情况。

通常不允许购买的房产类型:

已建成住宅(Established Dwelling)是限制最严格的类别。海外人士一般不得购买二手房或已有人居住过的现房,无论自住还是投资。这条禁令目前处于延长执行期,预计持续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例外情形极为有限。临时居民在持有允许在澳连续停留 12 个月以上签证期间,可申请购买一套已建成住宅用于自住,但签证到期或离境时必须出售该房产。学生签证持有人若想走这条路,需要证明购房确为自住所需,且通常只能购买一套,不得出租或用作投资。

FIRB 申请流程的完整步骤

整个审批流程有固定的先后顺序,颠倒或跳过任何一步都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第一步:确定房产类型与自身资格

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先对照上文确认目标房产属于新建住宅、空置土地还是已建成住宅,并核实自己的签证状态是否允许购买该类型。如果房产属于开发商已获得 FIRB 批量预批的新建项目,买家可能无需单独提交申请,但这一信息需要向开发商或卖方书面确认。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

FIRB 在线申请系统要求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护照)
  • 当前签证的准签信或签证状态证明
  • 资金来源说明(需证明资金合法来源,如存款记录、父母赠与声明、贷款预批函等)
  • 拟购房产的基本信息(地址、类型、价格)
  • 购房合同草案(如有)

资金来源说明是审核重点之一。学生签证申请人通常需要解释资金来自家庭积蓄还是海外收入,模糊不清的表述可能导致审批延迟或要求补件。

第三步:通过 FIRB 官网提交申请并缴费

申请统一通过澳大利亚财政部下属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官网(firb.gov.au)在线提交。申请费按房产价值分级计算,不同房产类型的费率差异显著——购买已建成住宅的费用通常远高于购买新建住宅或空置土地。费用标准每年根据指数调整,各档金额以提交申请当日官网公布的价目表为准。

缴费完成后方视为申请正式受理。建议保存缴费凭证和申请编号,以备后续查询。

第四步:等待审批决定

法律规定的审批期限为 30 天,财政部长可视情况延长,最长不超过 90 天。大多数结构清晰、材料完整的新建住宅申请可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结果。

在此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完成合同交换或交割。安全的做法是在购房合同中加入“以 FIRB 批准为前提”的条款(Subject to FIRB Approval),这样一旦审批未通过,合同可依法解除且不构成违约。

第五步:获批后履行附带条件

FIRB 批准函通常会附带若干条件,常见的有:

  • 空置土地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
  • 已建成住宅仅限自住,不得出租
  • 签证到期或离境时须出售房产
  • 按时申报房产使用状态

违反附带条件可能面临罚款、强制出售房产,甚至被禁止未来在澳大利亚投资。批准函上的每一项条件都值得逐字阅读并严格遵守。

购房后需要关注的持续义务

FIRB 审批通过并不意味着监管结束。海外买家在持有房产期间还面临两项重要的持续义务。

空置费(Vacancy Fee)

如果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内未被自住或真实出租(以至少 183 天为基准),业主可能需要缴纳年度空置费。空置费的金额与当初的 FIRB 申请费挂钩,通常为申请费的一定倍数。这项制度旨在抑制海外买家囤积空置房源,留学群体若假期回国时间较长,需特别注意出租安排或使用记录。

州政府层面的附加税费

FIRB 审批是联邦层面的要求,不替代各州和领地的税费。大多数州对海外买家额外征收印花税附加(Surcharge Purchaser Duty)和土地税附加(Surcharge Land Tax),税率各州不同,且与联邦费用叠加计算。以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和维多利亚州(Victoria)为例,海外买家印花税附加比例显著高于本地买家。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务必把州层面的附加税费一并纳入,仅按本地税率估算会造成严重偏差。

常见误区

误区一:学生签证自动豁免 FIRB。 事实是学生签证持有人属于临时居民,购房仍需申请 FIRB 审批,仅购买类型和条件与纯海外投资者略有差异。

误区二:FIRB 审批等于贷款审批。 FIRB 只审查外资合规性,不涉及贷款资质。银行或贷款机构的审批是独立流程,两者缺一不可。

误区三:合同签完再申请也来得及。 正确顺序是先获批再交换合同,或在合同中设置获批前提条件。先签约后申请一旦被拒,可能面临定金损失和违约责任。

误区四:获批后可以随意出租。 多数批准函明确限制出租行为,尤其是以自住名义获批的已建成住宅。违规出租属于违反附带条件,后果严重。

FIRB 规则体系以澳大利亚财政部及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官网的实时发布内容为唯一权威依据,政策细节、例外情形和费用标准均可能调整。购房前务必登录 firb.gov.au 核对最新要求,或通过持有相应执业资质的澳大利亚本地律师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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